没结婚证离婚财产该怎么分割?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一起生活了好多年,也有了不少共同财产。现在打算分开,不知道这些财产该怎么分。是像正常夫妻离婚那样分割,还是有别的规定?希望了解一下没结婚证情况下离婚财产分割的具体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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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没领结婚证就不存在“离婚”这一说法,不过涉及到共同生活期间财产的分割问题,是有相应规定的。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两个不同的情况。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这种情况下在分割财产时,可以参照适用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也就是说,共同财产一般会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而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补办结婚登记的,属于同居关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在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时,通常是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即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归该个人所有;不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一般共有又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如果双方对于财产份额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所以,没领结婚证在分割财产时,要先确定是事实婚姻还是同居关系,再根据不同情况来进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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