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的事实婚姻可以分财产吗?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一直以夫妻名义生活,现在打算分开,在财产分割上产生了分歧。想知道像我们这种没有结婚证的事实婚姻,在法律上能不能进行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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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指的是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但在我国法律中,对于事实婚姻的认定是有时间节点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也就是按同居关系处理。 如果是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情况,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就会按照合法婚姻关系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也就是说,事实婚姻中的双方可以像合法夫妻一样,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而如果是1994年2月1日之后的同居关系,在财产分割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这里的一般共有,通常是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来进行分割的。如果无法确定出资比例,那么可能会等额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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