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事实婚姻以后是否可以分割财产?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一直以夫妻名义生活,周围人也都觉得我们是两口子,这种情况算事实婚姻吧。现在我们要分开,想知道如果认定是事实婚姻,能不能分割财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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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在我国,对于事实婚姻的认定有时间节点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该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如果被认定为事实婚姻,那么在分割财产方面,是可以参照合法婚姻的财产分割方式进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例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车辆等,双方都对其有贡献,在分割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出资情况、使用情况等因素。同时,如果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少分或者不分。所以,认定为事实婚姻后,是有权要求分割财产的,但具体的分割方式和结果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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