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事实婚姻如何进行司法认定?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从挺早之前就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了,周围人也都觉得我们是夫妻。我想知道,像我们这种情况在法律上能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吗?具体是怎么认定的呢?
展开 view-more
  • #事实婚姻
  • #司法认定
  • #结婚要件
  • #婚姻法规
  • #婚姻关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婚姻。 在我国,司法认定事实婚姻需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时间上,男女双方的同居行为要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这是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在这个时间之后开始的同居,即便满足其他条件,也不能认定为事实婚姻。 其次,双方是以夫妻名义共同同居生活,也就是说对外表现出夫妻关系,比如互相以夫妻相称,共同参与社交活动,让周围的人都认为他们是夫妻。 再者,在1994年2月1日以前,双方已经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结婚的实质要件包含多个方面,比如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双方是自愿结婚、双方之间不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并且双方都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相关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简单来说,如果满足上述条件,那么在司法实践中就有可能被认定为事实婚姻;若不满足,特别是时间条件不符合,那就只能按照同居关系来处理 。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