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事实婚姻该如何认定与处理?

我和对象没领证,从挺早之前就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了,身边人也都觉得我们是夫妻。现在想知道这种情况算事实婚姻吗?要是之后有矛盾要分开,财产、孩子这些问题咋处理呀,就想具体了解下事实婚姻认定和处理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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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事实婚姻,简单来说,就是男女双方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去进行结婚登记,却以夫妻关系一起同居生活所形成的一种婚姻状态。 认定事实婚姻需要满足一定条件。首先,双方的同居行为要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其次,同居必须是以夫妻名义进行,周围的人也都认为他们是夫妻。另外,在1994年2月1日以前,双方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这包括双方都达到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双方是自愿结婚、彼此都没有配偶,而且不存在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也没有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最后,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相关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关于事实婚姻的处理,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前形成的事实婚姻,双方想要解除婚姻关系,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不然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一般离婚案件法院会在六个月内审结。要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没补办结婚登记的,只能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双方不存在婚姻关系。对于子女和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问题,可以先由双方协商,要是协商不成,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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