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的财产是否受法律保护?
我和伴侣没领结婚证,但以夫妻名义生活很久了,现在涉及一些财产问题。想知道像我们这种情况,财产受法律保护吗?是全部都保护,还是部分保护?希望能详细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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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的财产是否受法律保护,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要明确什么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指没有经过法定结婚登记程序,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婚姻关系。 根据法律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其财产可参照合法婚姻关系处理,受法律保护。在这个时间点之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不认定为事实婚姻,双方之间为同居关系。 对于受法律保护的事实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如果是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所得,或者通过继承、赠与等合法方式取得的财产,通常视为双方共同财产。在财产分割时,一般按照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进行。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而对于1994年2月1日之后形成的同居关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但要注意,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总之,如果对事实婚姻的财产归属有争议,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由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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