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财产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我和对象没领证但像夫妻一样生活很久了,现在涉及一些财产问题。想知道在这种事实婚姻情况下,财产怎么认定啊?是全部算共同的,还是能分清楚个人和共同的?想了解具体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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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婚姻。在财产认定方面,主要依据以下标准: 首先,关于共同财产。双方在同居期间共同创造的财产,比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所得等,一般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并且按双方的贡献比例进行分割。这就好比两人一起努力工作赚钱,或者一起经营生意赚的钱,都属于共同财产。例如双方一起开了个小店,赚的盈利就属于共同财产 。相关法律规定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 其次,个人财产部分。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归一方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像一方在同居前就买的房子、车子,这是其婚前个人财产,即便之后有了事实婚姻,这些财产所有权也不会改变。还有比如一方因交通事故获得的伤残赔偿金等,是对其个人受伤的补偿,属于个人财产。 再者,关于共同生活支出。在同居期间,一方为共同生活支出的费用,如购买生活用品等,可从共同财产中扣除。 最后,债务的认定。若该债务是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所产生的,视为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若仅为一方个人事务所产生的债务,由该方个人承担。例如为了共同生活贷款买家具的债务就是共同债务,而一方单独为自己学习深造借的钱一般就是个人债务 。 不过要注意,我国法律对于事实婚姻的认定有时间限制,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这之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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