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关系该如何分财产?
我和伴侣没领结婚证,但像夫妻一样生活很久了,现在打算分开,涉及一些共同财产,比如一起买的房子、存的钱。不太清楚在法律上这种情况财产要怎么分,想了解具体的分割方式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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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事实婚姻在法律上有特定认定。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之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对于事实婚姻关系的财产分割,如果是个人财产,一般不予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比如一方在同居前就有的房产,那还是属于这一方个人。 而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先由你们双方商量着怎么分,如果谈不拢,就可以向法院起诉。比如有孩子的话,法院可能会考虑给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多分一些财产;如果一方在这段关系里有过错,比如出轨、家暴等,也会适当少分。 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像一起工作存下的钱,一起购买的车子等;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除非明确是给双方的;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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