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是否可以分财产?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像正常夫妻一样生活多年,有共同的财产。现在我们打算分开,想知道在法律上,我这种事实婚姻的情况能不能分到财产?心里很没底,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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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指的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一种关系。在我国,对于事实婚姻的认定和财产分割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 首先,我国法律对事实婚姻的认定有时间节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即按同居关系处理。 如果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在财产分割方面,就会按照合法婚姻的财产分割原则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双方可以先自己商量财产怎么分,如果商量不好,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公平判决。 要是不被认定为事实婚姻,而是按同居关系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同居期间的财产通常会按照双方的出资情况、贡献大小等来进行分割。所以,对于事实婚姻能否分财产,关键在于是否能被认定为事实婚姻,以及双方对于财产分割的协商情况和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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