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的财产该怎么分割?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一直以夫妻名义生活,现在打算分开,我们有一些共同的财产,像一起买的房子、存的钱之类的。我不太清楚这种没领证的“事实婚姻”,财产分割和正常结婚的是不是一样,想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分割方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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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法律对事实婚姻的认定有时间界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即按同居关系处理。 对于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其财产分割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夫妻财产制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车辆等,在离婚分割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出资情况、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 如果未被认定为事实婚姻,而是按同居关系处理的,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这里的一般共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也就是说,在分割时,通常会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来确定各自应得的份额。如果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例如两人一起开店盈利,若能证明各自的出资,就按出资比例分割盈利;若无法证明出资,就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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