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如何进行财产分割?
我和伴侣没领结婚证但像夫妻一样生活很久了,现在打算分开,有一些共同积累的财产,不知道该怎么分。想了解在法律上,像我们这种事实婚姻的情况,财产到底该怎么划分,有什么具体的规则和办法。
展开


事实婚姻财产分割的相关情况如下:首先要明确事实婚姻的认定,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之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对于事实婚姻财产分割,如果双方有约定,那就按照约定来分配财产 。要是没有约定,将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依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 具体来说,个人财产一般不予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比如一方在同居前就拥有的房产、存款等,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而共同财产部分,由双方先协议分割。比如双方共同商量如何分配共同购买的房屋、车辆等财产。要是协议不成,那就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如果有子女且跟随一方生活,在分割财产时会适当照顾该方;如果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行为,如出轨、家暴等,在财产分割时会少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所以在事实婚姻财产分割时也会参照这一规定。 此外,在事实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