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的财产该如何分割?
我和另一半没领结婚证,但一直像夫妻一样生活多年,有不少共同财产。现在打算分开,不知道这些财产该怎么分,想了解下在法律上,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是怎样规定的。
展开


事实婚姻指的是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在我国,事实婚姻的认定有一定的时间界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即按同居关系处理。 如果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在财产分割方面,事实婚姻期间的财产适用民法典中有关夫妻财产制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夫妻共同经营所得的收入、共同购置的房产等都属于共同财产。 若属于同居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这里的一般共有,是指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在分割时,能够证明为个人财产的,归个人所有;不能证明为个人财产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比如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车辆,若能证明各自的出资比例,就按出资比例分割;若无法证明出资比例,则可能平均分割。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