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公司股份如何判决?

我和另一半正在办离婚,我们在一家公司有股份。现在对这部分股份的分配有争议,不知道法律上会怎么判。想了解一下,在不同情况下,比如公司性质不同、其他股东态度不同时,法院会依据什么来分割这些股份,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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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后公司股份的判决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首先要明确,夫妻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时是可以分割的;如果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则另一方分不到股份 。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的分割:若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依据是相关法律保障股东转让股份的规定以及尊重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等权益。要是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同时,若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还需遵循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这是因为公司章程是公司内部的“宪法”,对公司和股东都有约束力。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由于股份转让相对自由,一般按市场价值进行分割。在具体分割时,需对公司资产、负债、经营状况等进行评估,以确定股份的实际价值,从而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比如双方可以对公司股权直接进行分割,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法院一般会判决实际分配股份,双方都实际持有一部分股份。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相关概念: 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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