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公司离婚该怎么处理?


如果涉及自己的公司在离婚时的处理,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公司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明确证据证明公司是个人所属,那么公司财产可以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方式有多种。 对于夫妻共同拥有的公司股权分配,常见的有以下四种途径:一是把公司所有股份划分到实际掌控公司运营管理权的一方手中,在分割其余夫妻共有财产时,给另一方等同于其应享有的公司股份对应价值的经济补偿;二是离婚后,双方以独立股东身份继续参与公司运作,各自持有相应比例的公司股份;三是若一方原本不具有公司股东资格,在分割夫妻共有时所持有的股份前,有权选择无视其他股东意见,先行分割夫妻共有股份;四是从公司层面全面清算,或者举行公开拍卖活动,清算后剩余资产或拍卖所得收益,都作为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合理分割。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议材料,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总之,公司在离婚时的处理较为复杂,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股东: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 优先购买权: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于其他股东拟对外转让的股权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