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公司财产该如何分配?


离婚时公司财产的分配要分不同情况来看。首先得判断公司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公司是在婚后创立或一方婚后取得公司股权等,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若公司是一方婚前就有的,那么正常情况下属于其个人财产,但婚后公司的经营收益部分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公司股权等情况,常见的分配方式有:一是折价补偿,就是一方取得公司股权,另一方获得相应的补偿款。要是双方对于股权价值协商不成,就需要对股权价值进行评估。例如夫妻一方持有某公司30%股权,经评估价值100万,那么取得股权的一方可能需给另一方50万补偿。二是股权分割,如果夫妻双方都愿意继续作为公司股东,可在夫妻之间分配股权,无需另行补偿。不过要是一方原本不是公司股东,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取得过半数股东的同意。三是对股权进行拍卖变卖,将所得款项进行分割,并且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要是公司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是一方婚前财产设立的公司且没有混同经营等情况,那么另一方通常无权参与公司财产分配。 另外,如果夫妻双方有婚内财产协议,对于公司财产分配有明确约定,那就按照约定来进行分配,因为婚内财产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总之,离婚时公司财产分配比较复杂,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确定。 相关概念: 婚内财产协议:是夫妻双方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处分等问题作出的约定,采用书面形式,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折价补偿:在财产分割时,一方取得财产所有权,另一方获得与该财产价值相当的补偿金额的一种财产分配方式。 股权分割:在夫妻之间对公司股权进行分配,确定各自持有的股权比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