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档公司离婚时,股权究竟应如何分割?


夫妻档公司离婚时股权的分割,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况及处理方式: 首先,若夫妻双方能够就股权转让份额、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那么可以按照双方达成的协议进行股权分割。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只要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方面,《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其次,如果夫妻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者按照市场价格来分配股权存在困难,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股权数量按比例进行分配。例如,夫妻双方在某公司的股权比例分别为30%和70%,若按比例分配,可能就按照这个比例来确定各自在离婚后所拥有的股权份额。同时,法院在判决时还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比如,在分割股权时,如果一方在婚姻中对子女的抚育、老人的照料等方面承担了较多义务,或者另一方存在过错行为(如出轨、家暴等),法院在分配股权时会适当向无过错方或者承担较多义务的一方倾斜。 相关法律依据有《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二条规定,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另外,对于有限责任公司仅有夫妻两人股东的情况,还存在一些特殊的处理方式: 1. 如一方主张经营该公司的,对公司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该一人公司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经济补偿,接受经济补偿的一方应当配合办理股权转让登记,将该公司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 如双方均主张经营该公司的,应在双方竞价的基础上,由出价较高的一方取得该公司,并以其出价为基准对另一方作出经济补偿,接受经济补偿的一方应当配合办理股权转让登记,公司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3. 如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公司的,则应按照《公司法》有关公司解散的规定,对该公司进行解散清算后,双方共同分配该公司的剩余价值。 总之,夫妻档公司离婚时股权分割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分割方式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最大程度地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