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专利技术摊销年限是多久?
我公司有一项非专利技术,不知道该按照多长时间来进行摊销。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对于非专利技术的摊销年限有没有明确的规定,具体是怎么规定的,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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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专利技术属于无形资产,在会计和税务处理中,对于其摊销年限都有相关规定。 首先从会计角度来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的规定,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为有限的,应当估计该使用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使用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应当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非专利技术,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而从税务角度出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 10 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也就是说,如果有相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非专利技术的使用年限,那么可以按照规定或约定的年限来进行摊销;如果没有规定或约定,那么摊销年限不得低于 10 年。 综上所述,在确定非专利技术摊销年限时,会计上先判断使用寿命是否有限,有限则按合理方式摊销;税务上一般不低于 10 年,有规定或约定则从规定或约定。企业在实际操作中,要综合考虑会计和税务的要求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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