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带哪些证件和办理什么手续?


起诉离婚需要携带的证件和办理的手续如下: 首先是需要携带的证件和材料: - 必备的书面材料: - 民事起诉状:这是向法院表明你要离婚的诉求以及相关请求的文书,要写明原被告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内容 。 - 原告身份证复印件:证明起诉人的身份。 - 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明:用于明确被告身份。 - 结婚证原件或婚姻关系证明:证实双方存在婚姻关系。 - 可能需要额外提供的材料: - 若身份证地址与住所地不一致、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能要提供原告或被告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经常居住地证明等,以便法院确定管辖等问题。 - 涉及孩子抚养问题的,要带上孩子的出生证明,这能明确孩子身份信息;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证据,比如自身抚养条件优势等方面的证据;以及孩子抚养费的依据等 。 - 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的,要准备夫妻共同财产的清单,详细列出动产和不动产等财产情况;主张财产权利的相关证据,比如房产证、银行存款明细等;夫妻共同或个人债务的证据,像借条等 。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保障离婚诉讼的顺利进行以及公平公正处理相关事宜。 接着是起诉离婚的手续流程: 1. 准备阶段: - 准备离婚起诉状,明确表达自己的离婚诉求和相关请求。 - 收集诉讼需要的证据,如前面提到的各类证件、证明以及财产、孩子等方面的证据。 2. 起诉阶段: - 拿着准备好的起诉状3份(自己留1份),证据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双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基层法院起诉,到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法院会对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会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3. 受理与送达阶段: - 法院受理该离婚案件后,会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并安排开庭时间,向双方发送传票。 4. 调解阶段:离婚调解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如果对方同意离婚,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离婚调解,可能在庭前组织,也可能在开庭时首先询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调解成功的,会发民事调解书。如果不同意离婚或者调解不成功,则继续开庭。 5. 开庭判决阶段: - 开庭时,双方都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讼请求,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做出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决不予离婚。一般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又不同意离婚的情况,法院大概率会判决不予离婚。 相关概念: 民事起诉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民事原告在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为维护自身的民事权益,依据事实和法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裁判时所提出的书面请求。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