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并按照一定的手续进行。 先说材料方面: - 起诉状:要清楚写明原被告的身份信息,比如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还要明确诉讼请求,像请求离婚、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想法等;同时阐述离婚的事实和理由。 - 身份证明:原告需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且提供被告的身份信息。 - 结婚证:这能证明双方存在婚姻关系。 - 证据材料:如果想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像分居证据、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对方出轨的聊天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据;要是涉及子女抚养问题,自身抚养孩子更有利的证据,比如经济状况、居住环境等证据,孩子年满8周岁时其表示愿意跟随一方生活的书面意见也很重要;财产方面的证据,例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证明等,以便合理分割共同财产。 再讲讲手续: - 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 提交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 法院受理:法院收到材料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予以立案,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 调解: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通常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则进入审判程序。 - 审判:双方在法庭上进行举证、质证、辩论等诉讼程序,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 。 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概念: 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举证:就是拿出、出示证据,或者说拿出证据来证明某种事情、情况。 质证: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的活动或过程。 辩论:在法庭上,双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各自陈述自己的主张和根据,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