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带哪些证件,该怎么办理?


去法院起诉离婚,要带的证件以及办理流程如下: 首先说要带的证件材料: - 必备证件: - 身份证:证明自己的身份信息。 - 结婚证:这是证明双方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关键证件。 - 起诉状及副本:起诉状里要写清楚双方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的要求)、事实与理由等内容。副本数量一般根据被告人数准备,法院会将副本送达被告。 -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 子女出生证明或户口本:如果涉及子女抚养问题,这是很重要的材料,能明确子女的身份信息和与双方的关系。 - 相关证据材料:比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像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出轨的照片等;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车辆登记证、银行存款明细等;争取子女抚养权的证据,比如自己的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等。 接着讲办理流程: 1. 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就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不过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等。 2. 起诉立案:确定好管辖法院后,带上前面提到的证件材料去法院立案。可以前往法院窗口递交材料,有的法院也支持邮寄立案或者通过线上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进行立案 。法院会对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3. 调解阶段:法院收案后通常会先将案件分到调解庭或调解团队手中。调解是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调解员会联系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法院会出具调解书(若双方和好则不出具调解书);若调解不成功,则转入审判庭。 4. 审判阶段: - 准备证据:在这一阶段,要准备好证据目录和证据材料,根据证据来支撑自己的诉讼请求。 - 庭前会议和开庭:法官可能会组织庭前会议,对基础事实进行了解,也可能在此基础上再次调解。之后会正式开庭审理,双方进行陈述、举证、质证等环节,最后法院通过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概念: 住所地: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诉讼请求:原告向法院提出的,要求法院予以判决的请求,在离婚诉讼中包含多种与离婚相关的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