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应该走哪些程序?


起诉离婚主要有以下几个程序阶段: 首先是起诉阶段。这是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时,需要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要写清楚自己的诉求,比如请求离婚,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想法,以及为什么要离婚等理由。这一步开启了整个诉讼离婚的大门,法院受理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就正式开始啦。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接着是审理阶段,这又分为三个小阶段: 审理前的准备。法院收到起诉后,会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在7日内立案。立案后的5日内会把诉讼状副本送给被告。被告在收到副本的15日内要提出答辩状。同时,审判人员会仔细看诉讼材料,去做调查研究、收集证据等工作。法院还会处理一些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问题,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调解阶段。法院受理离婚案后,会先对双方进行调解,目的是让大家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者和好的协议。要是达成和好协议,法院一般把协议记录存卷,不会发调解书;要是达成离婚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和判决书有一样的法律效力。 开庭审理阶段。要是调解没成功,就会进入开庭审理。法院会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前,书记员会先确认大家有没有到,宣布法庭纪律。然后审判员会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询问是否有人申请审判人员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比如询问当事人、让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证人的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等。接着进入法庭辩论,先由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再由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进行辩论。 最后是判决阶段。根据庭审情况,法院还会再调解一次,调解不成的话,就会宣判。法院宣判是公开进行的。当庭宣判的,要在十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马上发判决书。一审程序结束后,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相关概念: 诉讼保全:简单说就是为了保证将来判决能得到执行,在诉讼过程中对对方的财产等采取的一些限制措施。 先行给付:就是在判决作出前,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让一方先给另一方一定的财物等,比如在离婚案件中,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先给些生活费。 答辩状:被告针对原告的起诉,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理由的书面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