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公司股权可以分割吗?


离婚时公司股权是否可以分割以及如何分割,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法律规定层面来讲,夫妻离婚时公司股权是可以分割的。因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公司股权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通常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相关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其次,具体的分割方式有多种情况: - 夫妻双方均持有公司股份:离婚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各自的股份。如果协商不成,可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对股份的价值进行评估后,由法院作出判决。 - 夫妻一方持有公司股份:夫妻双方可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例如,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个人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若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资产所有权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资产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仅有夫妻两人股东的股权分割:如一方主张经营该公司的,对公司资产进行评估后,有取得该一人公司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经济补偿,接受经济补偿的一方应当配合办理股权转让登记,将该公司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如双方均主张经营该公司的,应在双方竞价的基础上,由出价较高的一方取得该公司,并以其出价为基准对另一方作出经济补偿,接受经济补偿的一方应当配合办理股权转让登记,公司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如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公司的,则应按照《公司法》有关公司解散的规定,对该公司进行解散清算后,双方共同分配该公司的剩余价值 。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股权分割还需要考虑公司的性质、其他股东的意见等因素,以确保分割方案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