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单位东西会构成什么罪?
我在单位上班,最近在公司里听说有人偷拿单位的东西。我挺好奇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想知道偷单位东西到底算什么罪,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就想具体了解下这方面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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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单位东西可能涉嫌盗窃罪,也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罪。 首先来说说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一个人以想把别人财物非法占为自己所有为目的,通过偷偷摸摸的手段去获取公共财物或者私人财物的违法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般来说,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就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了,不过不同地区可能有差异。而且如果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即使累计数额没达到较大标准,也算盗窃。 接着讲讲职务侵占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把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职务侵占的数额较大指侵占财物3万元以上。也就是说,如果是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自己职务便利,把自己实际掌管的单位财物占为己有,达到相应数额标准,就构成职务侵占罪。 区分两者关键在于是否利用职务便利。如果没有利用职务便利,只是偷偷去偷单位东西,就可能构成盗窃罪;要是利用了职务便利占有单位财物,符合条件就构成职务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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