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可以提前离婚吗?
我和另一半感情已经破裂,实在过不下去了,想尽快离婚。听说起诉离婚有个过程,不知道能不能通过起诉提前实现离婚,不用等那么久,我想了解下法律上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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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提前离婚”这种官方定义的说法,不过我们可以从诉讼离婚的程序角度来探讨这个问题。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所以,如果夫妻一方想要离婚,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法院会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审理。一般情况下,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双方达成离婚协议,那么可以较快地解除婚姻关系。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准予离婚的情形,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但整个诉讼过程是需要一定时间的,并不会因为起诉就能随意“提前”离婚,而是要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不过,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比如有实施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因感情不和分居的相关证明等,那么在法院审理时可能会相对快速地作出离婚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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