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金及附加能在会计利润里扣除吗?
我在做公司账目时,对税金及附加这一块不太清楚。公司交了各种税金及附加,在计算会计利润的时候,不太确定能不能把这些税金及附加扣除。想问下从法律和会计规定上来说,税金及附加可以在会计利润里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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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金及附加通常是可以在会计利润里扣除的。我们先来解释一下什么是税金及附加。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 从会计处理的角度来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税金及附加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一项费用。在计算会计利润时,遵循的是收入减去成本、费用等原则。税金及附加作为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费用,自然是要从收入中扣除的。企业在核算会计利润时,会将税金及附加计入当期损益,在利润表中作为减项进行列示。比如,企业当期的销售收入是100万元,成本是60万元,税金及附加是5万元,那么会计利润就可以简单计算为100 - 60 - 5 = 35万元。 从税务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里的税金就包括了税金及附加中所包含的各类税种。也就是说,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税金及附加同样可以在税前扣除。这不仅符合会计核算的逻辑,也体现了税法对于企业合理经营成本的认可。所以,无论是从会计处理的规范还是税务法规的要求,税金及附加都能够在会计利润里进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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