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小心当了第三者,可以要求男方赔偿吗?

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和一个男人交往,后来才知道他已经结婚了。现在我们的关系结束了,我心里很受伤,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我能不能要求这个男方给我一些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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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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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看,不小心当了第三者后是否可以要求男方赔偿,需要分不同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专门针对第三者向男方主张赔偿的明确条文。婚姻法律主要保护的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夫妻双方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如果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违背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与他人交往,这属于对其配偶的一种侵害行为,其配偶可以在离婚等相关法律程序中,依据法律规定主张损害赔偿。比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这里的赔偿权利主体是合法婚姻中的无过错方配偶。 而对于第三者来说,如果只是单纯因为情感上的伤害,通常是不能依据法律要求男方赔偿的。因为情感关系比较复杂,法律很难去规范和调整恋爱期间的情感伤害问题。但是,如果在这个过程中,男方存在一些侵权行为,比如骗取第三者的财物,这种情况下,第三者可以依据《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要求男方返还财物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例如,《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以,一般情况下,单纯以当第三者受到情感伤害为由要求男方赔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但如果存在财物损失等侵权情况,则可以依法主张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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