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用合伙人的营业执照开店吗?
我和朋友合伙做生意,营业执照登记的是他的名字,我想单独用这个执照去开另一家店,不知道这样做合不合法,会不会有什么风险,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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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一般情况下不可以直接用合伙人的营业执照去开店。下面为您详细解释。首先,营业执照是市场主体合法经营的凭证,它具有特定性和唯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市场主体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这里的登记包含了特定的主体信息,登记的是具体的市场主体,比如登记的是某个合伙人作为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或者是某个合伙企业等。如果您使用合伙人的营业执照去开另一家店,这可能会被认定为冒用他人登记信息从事经营活动。其次,每家店铺都需要有独立的经营主体登记。不同的经营场所和经营行为应当对应不同的市场主体登记。如果您要开店,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以合适的主体形式去办理新的营业执照。比如,如果您是个体经营,就以您自己的名义去申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果是继续以合伙形式经营,也需要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合伙企业的登记手续。若违反规定,使用他人营业执照开店,可能会面临一系列的法律后果。市场监管部门有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关闭停业,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所以,为了合法合规经营,您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去办理属于自己店铺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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