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

我拿到了一些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太清楚这些发票在税务方面能不能用来抵扣。我平时对税务知识了解不多,想知道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抵扣,什么情况不能抵扣,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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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票抵扣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抵扣的。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概念。增值税是对商品或服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而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在购买货物、接受劳务或者服务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可以从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或者服务时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中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四)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抵扣的项目和扣除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不过,也存在一些不得抵扣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所以,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要对照相关规定判断是否符合抵扣条件。如果符合规定,就可以按规定进行抵扣,这样可以降低企业的增值税税负;如果不符合规定,就不能抵扣,企业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相应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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