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能够探视吗
我有个亲戚被关在看守所,我特别想去看看他。我不太清楚看守所的规定,不知道到底能不能去探视。也不了解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探视,什么情况下不可以。想问问大家看守所到底可不可以探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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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是否可以探视,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涉嫌犯罪刚被拘留还未判刑,或者判刑后还未移送监狱的,在这个阶段家属是不能会见的,只有律师可以会见。这是因为在案件侦查和审理过程中,为了防止串供等影响案件办理的情况发生,所以限制家属探视。《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其次,对于那些已经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亲属是可以进行探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在除节假日之外,征得公安机关同意就可以进行探视。不过每次探视时间要在半小时以内,每月也只能探视一次。同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就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第二十九条还提到,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总之,能不能探视要依据具体的案件阶段和实际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来执行。 相关概念: 羁押:简单说就是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关押起来,限制其人身自由。 近亲属:一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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