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进项发票名称错了还能用吗?

我拿到一张进项发票,结果发现上面的名称写错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这张发票还能不能用。要是不能用的话,后续处理起来会很麻烦,所以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从法律规定上来说,进项发票名称错了到底还能不能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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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的税收法律体系中,进项发票名称错误能否使用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什么是进项发票。进项发票是指企业在购买货物、接受劳务或者服务等经营活动中,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可以凭借这些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在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时进行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如果进项发票名称错误,就属于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情况。 从税务抵扣的角度来看,《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名称作为发票的重要项目之一,如果填写错误,就不符合这一要求。税务机关在进行税收征管和核查时,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是不允许企业用于进项税额抵扣的。也就是说,名称错误的进项发票不能正常用于抵扣税款。 一旦企业使用了名称错误的进项发票进行抵扣,被税务机关发现后,会面临一系列的风险和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虽然名称错误不一定构成偷税,但属于发票使用不合规的情况,税务机关有权要求企业进行整改,补缴相应的税款和滞纳金,并可能给予一定的行政处罚。 所以,进项发票名称错了通常是不能用的。企业在收到进项发票时,应当仔细核对发票上的各项信息,包括名称、数量、金额等是否准确无误。如果发现名称错误,应及时联系销售方,要求其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以确保企业的税务处理合规,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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