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签订了能够反悔吗


离婚协议签订后是否能反悔,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双方仅仅是签订了离婚协议,但还没有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此时离婚协议是不生效的。这是因为离婚协议属于附条件生效的协议,这个条件就是完成离婚登记 。所以在这个阶段,任何一方都有权利反悔,可以对协议内容进行修改,或者双方重新进行协商。 要是双方已经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就生效了,通常不能随意反悔。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 一是如果在订立离婚协议时,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手段,让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协议,那么受欺诈方或者受胁迫方,有权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该离婚协议。比如一方以威胁对方家人安全的方式,迫使对方在财产分割上做出极大让步,这种情况就属于胁迫签订协议。 二是离婚后发现有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相关概念: 附条件生效协议:就是协议的生效要以某个条件的成就为前提,在离婚协议这里,条件就是完成离婚登记。 欺诈:是指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基于错误判断作出意思表示 。 胁迫:是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