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公司时不出钱能够成为股东吗
我最近打算和朋友一起成立一家公司,我目前资金比较紧张,没有太多现金可以投入。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要是不出钱的话能不能成为公司股东呢?主要就是想了解在成立公司时关于不出钱成为股东这方面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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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公司时不出钱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成为股东的。股东,简单来说,就是向公司出资,然后凭借这个出资享有像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的个人或者单位,是公司的投资人与股权持有者,而出资是股东最基本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这意味着,如果没有按照规定出资,就不符合成为股东的基本要求。而且若股东未按约定缴纳出资,不仅要向公司足额缴纳,还得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不出钱也可能成为股东。比如,通过继承、赠与等方式获得股权。继承就是原来的股东去世后,按照法律规定或者遗嘱,由继承人获得其在公司的股权;赠与则是现有股东把自己的一部分股权无偿送给他人。另外,在某些特定的公司结构中,像合伙企业里的有限合伙人,可能不需要直接出资也能获得类似股东的地位。此外,股东出资并不局限于货币,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若不投入资金,以技术等非货币形式出资经全体股东一致认可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出资形式及程序要求,也可以成为股东。 但是要注意,如果仅以名义上的股东身份参与,而未实际履行出资义务,在公司资不抵债等情况下,可能需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总之,虽然有特殊情况存在,但成立公司时不出钱成为股东需符合严格的法律规定和条件。 相关概念: 认缴制:是指在明确且具体的认购时间内,股东并不需要立即动用资金,依旧能够以股东身份参与到本公司的日常运营与管理工作当中来。 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不需要直接出资就获得类似股东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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