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生效了还可以起诉吗
我和另一半离婚手续已经办好了,现在心里有些想法。想问问离婚生效之后,还能不能再去法院起诉啊?是有一些财产分割方面感觉不太公平,还有孩子抚养权也想再争取一下,就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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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生效了仍然是可以起诉的,但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关于婚姻关系,一旦离婚生效,婚姻关系就已经解除了,这方面是不能再起诉恢复婚姻关系的 。 不过在财产分割上,如果存在特定情形是可以起诉的。比如,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另外,如果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在子女抚养方面,如果出现法定变更情形,例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等情况,一方可以起诉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 总之,离婚生效后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方面,符合法定情形时是可以起诉的。 相关概念: 欺诈:指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基于错误判断作出意思表示 。 胁迫: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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