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离婚后还能再次起诉吗


法院判离婚后一般情况下不可以再起诉要求离婚,因为离婚判决生效后,双方的婚姻关系就依法解除了。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是可以起诉的。 首先,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且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起诉的,法院会受理。比如一方在判决离婚后发现对方存在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导致财产分割不公,这种情况就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其次,若判决离婚是基于调解协议,且调解协议中未对某些事项作出明确约定,一方在协议生效后发现存在遗漏或约定不明的问题,可就该事项起诉。但要是对已经处理过的离婚事项,像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内容,一般不能再起诉。 另外,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五项规定,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所以,如果认为原判决有错误,比如财产分割不公、子女抚养权归属不当等,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不过这并非重新起诉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同理,判决离婚后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判决的,人民法院也予以受理 ,但审理后如果发现没有受欺诈或胁迫等情形的应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对于子女抚养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的,人民法院予以受理,若没有受欺诈或胁迫等情形,或者不具有变更子女抚养的正当理由的,应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总之,法院判离婚后是否可以起诉,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关键在于是否有新的事实和理由,以及是否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 相关概念: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 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起并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的程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