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介绍卖淫罪是否可以取保候审?


介绍卖淫罪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取保候审的。 首先,来解释一下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也就是说,如果根据犯罪情节和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这种限制人身自由程度较轻的刑罚,或者拘役这种短期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又或者是可以单独适用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等附加刑的情况,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例如,在介绍卖淫罪中,如果犯罪情节相对较轻,可能就符合这种情形。 2.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即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如果司法机关认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其不会再实施新的犯罪,不会对证人、被害人等进行干扰,不会毁灭、伪造证据等,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那么也可以取保候审。 3.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这是考虑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特殊身体状况,在其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前提下,允许取保候审。 4.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期限已经达到法定的最长时限,但案件还没有审理完毕,此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就此结束,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仍需遵守相关规定,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审判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