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当事人是否可以不出庭?
我和配偶正在打离婚官司,但我因为一些特殊原因实在没办法到法庭出庭。我就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不出庭呢?如果可以不出庭,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又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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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当事人不可以不出庭。因为离婚案件涉及当事人的身份关系,具有特殊性,需要当事人亲自出庭陈述自己的观点。 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当事人无法出庭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比如当事人因身患重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因身处国外短期无法回国等客观原因不能到庭的,必须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说明自己对离婚及相关问题的看法。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如果不是确因本人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都必须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若原告不出庭,并且在经过法院传票传唤,又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撤销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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