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开庭后是否可以补充证据?
我正在打离婚官司,已经开庭了,但突然发现还有一些证据可能对我有利。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补充证据,具体要满足什么条件,以及如果可以补充,流程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离婚开庭后是否可以补充证据,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法院尚未设定举证期限或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判,准许双方当事人随时在法庭调查环节内提交证据资料。法庭会根据情况妥善安排质证环节。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没有明确的举证期限限制,当事人可以根据庭审情况及时补充证据,以便法院全面了解案件事实。 其次,倘若法院事先已为案件设立了明确的举证期限,那么在该期限之内未能提交任何证据资料而在庭审过程中才提出的证据,法院有权要求其详细解释理由。如果理由合理且能够得到证实,比如是因为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法庭则会对其进行质证;而若是理由不成立,法院可选择不接受这份证据,甚至对原告进行训诫或处以罚金。这是为了维护诉讼程序的严肃性和公正性,避免当事人故意拖延举证时间。 另外,在离婚庭审的辩论终结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这一阶段提交的新证据是被允许的。但在开庭程序结束之后,通常来讲是不能够随意地去提交新的证据的,因为整个庭审环节已经完结,各方原本被规定的举证期限也大多已经过去了。 总的来说,虽然在一定条件下离婚开庭后可以补充证据,但为了让法院有足够的时间来审查和认定这些证据,建议最好在开庭前或者开庭时尽早提出。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