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能否做工伤认定?
我亲戚在工作时受伤了,想做工伤认定,但有人说可以去做司法鉴定来认定工伤,又有人说不行,我现在特别困惑。到底司法鉴定能不能做工伤认定呢?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司法鉴定不能做工伤认定,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从概念和职责分工来看,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而工伤认定有着专门的程序和负责部门。 其次,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认定应当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例如《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最后,在完成工伤认定后,如果需要对劳动能力进行鉴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如《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所以,工伤认定和后续相关鉴定都有明确的法定程序和负责部门,司法鉴定不能替代工伤认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