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付不起抚养费会构成犯罪吗?


在探讨离婚后付不起抚养费是否构成犯罪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了解抚养费的基本概念。抚养费是指在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给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用于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费用。支付抚养费是父母对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中有明确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般情况下,仅仅是因为经济困难付不起抚养费,是不会构成犯罪的。这种情况更多属于民事纠纷范畴。比如,一方因失业、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经济状况恶化,确实没有能力按照原协议或判决支付抚养费,此时主要是通过与对方协商或者向法院请求变更抚养费金额来解决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八条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同理,如果支付方确实经济困难,也可以请求减少抚养费。 然而,如果一方有支付能力却故意拒不支付抚养费,并且情节严重的话,就可能涉嫌犯罪。这里涉及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离婚抚养费案件中,如果法院已经作出了支付抚养费的判决或裁定,而支付方明明有能力支付却故意逃避、拒绝履行,经过法院强制执行后仍不执行,就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从而构成犯罪。所以,付不起抚养费本身一般不构成犯罪,但有能力支付却拒不支付则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