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交通事故超过3天是否可以进行车损司法鉴定?

最近遇到一起交通事故,车有损伤,但事发已过3天。现在很纠结能不能进行车损司法鉴定,不清楚相关规定和流程,也不知道会不会影响后续索赔等问题,想知道这种情况到底可不可以做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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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超过3天,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进行车损司法鉴定的。 首先,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通常情况下,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也就是说,一般是要在这个规定时间内启动鉴定程序。 但是,如果是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所以,超过3天的话,只要经过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还是可以进行车损司法鉴定的。 另外,如果是一些特殊情况,比如交通事故发生后数日乃至更长时间才发现车辆的潜在损伤等情况,当事人为了保护自身权益,也可申请进行车损司法鉴定,从而获取相关证据及信息,后续可依据鉴定结果依法向肇事方提出赔偿请求。若对方拒绝做出合理处理,受害者有权选择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责任人支付应有的赔偿损失。民事诉讼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如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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