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车险对方全责该如何赔付?

开车时和别人撞车了,交警认定对方负全部责任。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对方具体要怎么给我赔偿,想知道车险对方全责的赔付流程、赔付项目这些具体是怎样规定的,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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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车险中对方被认定为全责时,赔付情况如下: 首先是赔付顺序。按照《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交强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接着是赔偿项目。 人身损害赔偿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比如医疗费就是受伤后看病治疗产生的费用,像挂号、检查、买药这些花销;误工费是因为受伤不能工作少挣的收入;护理费是需要人照顾而产生的费用;交通费是就医等过程中的交通花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就是住院期间吃饭的补助费用;营养费是受伤后需要额外补充营养的费用。 财产损失赔偿方面:车辆维修费用肯定是要赔的,如果车辆完全损毁,要赔偿车辆价值。另外,事故中损坏的车内个人物品等,也按实际价值赔偿。 赔付方式上,合法的索赔途径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和解,也就是和对方商量着解决赔偿问题,不过一定要签书面和解协议。另一个是诉讼,就是去法院打官司,最后按法院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来执行赔偿。 如果对赔偿有异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相关概念: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保险,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对受害人提供一定的基本保障 。 商业险:车主自愿购买的保险,种类多样,如第三者责任险等,在交强险赔偿不足时,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补充赔偿 。 人身损害赔偿:指的是因为他人侵权行为导致身体受伤,侵权方需要对受害人赔偿的一系列费用 。 财产损失赔偿:因侵权行为造成财产损坏、灭失等情况,侵权方要对财产损失进行的赔偿 。 诉讼时效: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时间限制,一般为三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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