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规定具有什么特点?


宪法规定具有多方面显著的特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根本性。宪法规定的内容是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它涉及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核心内容。这些内容是国家和社会得以稳定、有序发展的基石。比如我国宪法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从根本上确定了我国的政治属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明确了国家的根本任务等根本性内容,这些都是其他法律所不涉及的根本性问题。 其次是最高权威性。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的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他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否则将被视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这就表明了宪法是其他法律制定的基础和依据,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 再者是原则性。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不可能对每一个具体问题都作出详尽的规定,所以宪法规范具有原则性的特点。它只是为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运行提供了基本的准则和方向,具体的实施则需要通过其他法律法规来进一步细化和落实。例如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但对于教育的具体实施方式、教育资源的分配等问题,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来规定。 然后是相对稳定性。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的内容涉及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等重要方面,所以宪法需要保持相对的稳定。如果宪法频繁变动,将会影响国家的稳定和社会的发展。当然,随着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宪法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修改和完善,但这种修改是非常慎重的。我国宪法的修改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最后是纲领性。宪法不仅是对国家过去经验的总结,更是对国家未来发展的规划和指导。它规定了国家的发展目标和方向,具有纲领性的特点。例如我国宪法规定了国家要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这为国家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