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成都挂靠施工单位犯罪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我在成都有个工程是挂靠在施工单位做的。最近担心如果在这个工程里出现犯罪情况,我和挂靠的施工单位要不要承担责任呢?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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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挂靠施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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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成都挂靠施工单位犯罪是否承担责任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什么是挂靠施工。挂靠施工,通俗来讲,就是没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来承接工程项目。这种行为在建筑行业中时有发生,但它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从法律责任的角度来看,挂靠施工单位犯罪通常是需要承担责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这就从法律层面明确了挂靠行为的违法性。 在刑事责任方面,如果挂靠施工过程中出现犯罪行为,比如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直接责任人员,既可能包括挂靠人,也可能包括被挂靠的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如果被挂靠单位明知挂靠人可能实施犯罪行为,却依然提供资质让其挂靠,那么被挂靠单位也会被认定为有犯罪故意,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在民事责任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规定,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如果因为挂靠施工导致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工期延误等情况,给发包方造成损失的,挂靠人和被挂靠单位要对发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发包方既可以要求挂靠人赔偿损失,也可以要求被挂靠单位赔偿损失,两者都有赔偿的义务。 对于行政责任,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依据相关法规对挂靠人和被挂靠单位进行行政处罚。例如,对被挂靠单位可以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挂靠人,如果其没有相应资质,可能会面临禁止一定期限内进入建筑市场等处罚。 综上所述,在成都,挂靠施工单位犯罪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不仅包括刑事责任,还可能涉及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无论是挂靠人还是被挂靠的施工单位,都应该遵守法律法规,杜绝挂靠这种违法行为,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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