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两个九岁女儿的抚养权会怎么判?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涉及两个九岁女儿的抚养权归属问题,法律会有相应的判定规则。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对于九岁的女儿,她们已经年满八周岁,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会充分尊重她们的真实意愿。如果两个女儿明确表示愿意跟随父亲或者母亲生活,这会是法院重要的参考依据。 除了尊重孩子意愿外,法院还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这包括父母的经济状况,例如收入是否稳定、是否有足够的经济能力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教育背景,较高的教育水平可能在辅导孩子学习等方面更有优势;职业状况,稳定的工作能给予孩子稳定的生活环境;家庭环境,如家庭氛围是否和谐、是否有其他家庭成员能协助照顾孩子等。 一般来说,可能会出现几种情况。如果两个孩子都明确表示愿意跟随一方生活,且该方有能力抚养孩子,法院可能会将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都判给这一方。如果一个孩子愿意跟父亲,另一个愿意跟母亲,法院也可能尊重孩子的意愿,判决一人抚养一个。当然,如果双方都希望抚养两个孩子,或者双方都不想要孩子抚养权等复杂情况出现,法院会结合各种因素,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原则来做出公正的判决。 相关概念: 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就是法院在判定抚养权归属时,会全面考虑各种因素,看哪种安排对孩子的身心健康、生活、学习、未来发展等各方面最有利。 抚养费:未直接承担抚养责任的一方,必须按期支付给抚养孩子一方的用于孩子生活、教育等方面的费用 。 探视权: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依法享有的探望孩子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