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小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了,现在最纠结的就是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我们都很爱孩子,都想争取到抚养权,可又不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下,在离婚的时候,小孩子的抚养权到底会归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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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小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一个重要问题,法律对此有一系列明确的规定。 首先,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这是因为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对母亲的依赖程度较高,母亲在照顾孩子的日常生活、提供情感支持等方面通常具有天然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司法解释,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如果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这是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具有一定的认知能力和表达能力,他们对于自己跟谁生活往往有自己的想法和意愿,法律尊重他们的选择。 此外,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始终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孩子的生活环境等,以确保孩子能够在一个健康、稳定的环境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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