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同居关系解除后男女双方该如何承担孩子的抚养义务?

我和对象没结婚就同居了,还有了孩子。现在我们打算分开,可孩子的抚养成了大问题。我想知道在这种同居关系解除的情况下,我和对方要怎么承担孩子的抚养义务呢?比如谁来直接带孩子,抚养费又该怎么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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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婚生子女抚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同居关系解除后男女双方如何承担孩子抚养义务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这意味着,虽然男女双方是同居关系,但他们所生育的子女在法律上的权益与婚生子女完全相同。 接下来谈谈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对于同居关系解除后孩子抚养权的判定,通常会参照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的判定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规定,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一般来说,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对母亲的依赖更强,母亲的照顾通常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如果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与孩子的感情等因素。例如,如果一方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并且能够给予孩子更多的陪伴和教育,那么这一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相对较大。 而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能够表达自己更愿意和哪一方生活。 关于抚养费的承担,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有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两种。定期给付通常是按月、按季度或按年支付;一次性给付则是一次性支付完所有的抚养费。具体采用哪种方式,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此外,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如果出现了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者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等情形,子女可以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 总之,同居关系解除后,男女双方都有责任和义务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在抚养权和抚养费等问题上,要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妥善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作出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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