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政治权利有哪些?
我想了解下,在我国宪法里,公民具体拥有哪些政治权利呢?我最近在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对这方面很疑惑,不太清楚具体的范围和内容,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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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政治权利,简单来说,就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这可是公民非常重要的权利,能让公民在国家的政治事务中发出自己的声音。 我国《宪法》对公民的政治权利有明确规定。首先,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一项重要的政治权利。依据《宪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这意味着,只要你符合年龄等条件,就有权利选举代表自己意愿的人进入国家权力机关,同时自己也可能被选举为代表,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 其次,政治自由也是公民政治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言论自由让公民可以自由表达自己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看法;出版自由则为公民提供了通过出版物表达思想的途径;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让公民能够以集体行动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意愿。 最后,监督权同样不可忽视。《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这使得公民能够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保证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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