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情形下不构成共同犯罪?

我和朋友一起做了件事,但不确定我们这种情况算不算共同犯罪。想知道在法律上,有哪些情形是明确不构成共同犯罪的呢?我希望能了解这些情形的具体内容和判断依据,这样就能清楚我们的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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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同犯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共同犯罪,简单来说,就是两个人或者多个人一起故意去实施犯罪行为。不过,在一些情形下,即便看起来像是多人参与了某个行为,也不会被认定为共同犯罪。下面我们来详细说说这些情形。 首先,共同过失犯罪不构成共同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比如说,甲和乙在工地操作机器时,由于两人都疏忽大意,导致机器故障砸伤了人。这里甲和乙主观上都是过失,并非故意一起去伤害他人,所以他们不构成共同犯罪,而是各自根据自己的过失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一方故意犯罪,另一方无故意犯罪的意思联络,也不构成共同犯罪。例如,甲在偷东西时,乙并不知情,只是在客观上为甲的盗窃行为提供了一些便利,但乙并没有和甲一起实施盗窃的故意。这种情况下,乙和甲不构成共同犯罪,甲单独构成盗窃罪。 再者,同时犯不构成共同犯罪。同时犯是指二人以上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而同时在同一场所实施同一性质的犯罪。比如,甲和乙互不相识,他们在同一商场里,同时各自盗窃了不同店铺的财物。虽然他们在时间和地点上有重合,但彼此之间没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和意思联络,所以他们各自构成盗窃罪,而不是共同犯罪。 另外,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也不构成共同犯罪。甲和乙商量好一起去入室盗窃,在盗窃过程中,甲突然起了歹意,对屋内的女主人实施了强奸行为。对于甲的强奸行为,乙并没有共同的故意,所以乙只对盗窃罪负责,甲则要对盗窃罪和强奸罪承担责任,甲的强奸行为超出了他们共同盗窃的故意范围,不构成共同犯罪。 最后,事前无通谋的窝藏、包庇、窝赃、销赃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如果甲犯罪后,乙在事前没有和甲商量好的情况下,为甲提供了藏身之处或者帮助甲销售赃物。这种情况下,乙的行为单独构成窝藏、包庇罪或者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而和甲不构成共同犯罪。总之,判断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关键要看是否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和共同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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