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逃逸行为的情形有哪些


在我国法律中,交通事故逃逸行为是有明确规定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指出,“交通肇事逃逸” 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具体来说,常见的交通事故逃逸行为包含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种,明知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却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打个比方,张三开车撞了李四的车,他心里清楚发生了事故,可还是直接开车跑了,或者把车扔在现场自己溜走,这就属于这种逃逸行为。 第二种,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于是驾车驶离事故现场。但事故责任不是自己说了算的,得由交警调查认定。比如王五觉得对方闯红灯才导致碰撞,自己没责任就直接走了,这种情况也可能被认定为逃逸。 第三种,当事人存在酒后、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却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的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例如赵六酒后驾车撞车后报了警,可没等交警来就先把车扔那走了,过了会儿又回来了,这也属于逃逸行为。 第四种,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也就是说送伤者去医院是好事,但不报警也没正当理由就走了,这也不行。 第五种,当事人将伤者送到医院后,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这种故意隐瞒自己真实信息的做法,也是逃逸行为。 第六种,当事人在接受调查期间逃匿。比如警察找他了解事故情况,他却故意躲起来不见人,这明显是想逃避责任,属于逃逸。 第七种,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哪怕不承认,只要有证据能证明应该知道发生事故了,也会被认定为逃逸。 第八种,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这是在处理赔偿问题上耍心眼,不想承担责任而强行离开,同样属于逃逸。 相关概念: 交通肇事逃逸: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