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政局离婚需要带离婚协议吗

最近打算和另一半去民政局办离婚,不太清楚具体要准备什么。就想问问去民政局离婚是不是一定要带上离婚协议啊?想提前了解清楚,把该准备的都准备好,免得白跑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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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去民政局离婚是需要携带离婚协议的。 首先来说,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咱们说的去民政局离婚,指的就是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呢,简单讲就是夫妻双方都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都商量好了,达成一致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也明确,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之所以要求带离婚协议,是因为民政局要通过这份协议,确认你们确实是自愿分开,而且对各种重要问题都有了妥善的安排,这样才符合协议离婚的条件,才会给你们办理离婚登记,发放离婚证。 比如,对于孩子跟谁生活、另一方给多少抚养费;家里的房子、车子等财产怎么分;还有夫妻共同债务由谁来还等等问题,都要在离婚协议里写明白。 相关概念: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也就是夫妻双方商量好,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自愿离婚,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办理协议离婚的必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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